計劃票虎航直飛巴拉望6日

行程特色

Q:何謂計劃票?

 

※本機票無法延長旅遊天數、更改行程及航班。

※本機票一經開票即無退票價值、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本票種不可累積航空公司哩程數、不可事先指定坐席或劃位,航空公司將依旅客英文姓名排序。

 

 

費用包含

1.台北TPE至巴拉望PPS團體來回經濟艙包機機票(搭配使用IT台灣虎航)。
2.稅金費用:台灣區機票稅金。
3.機票稅燃。


 

費用不包含
菲律賓個人簽證費用、菲律賓回程機場稅。

航班參考:

航段 航空公司 航班 起飛地點 目的地點 起飛時間 抵達時間
去程 台灣虎航 IT 545 台北 TPE 巴拉望 PPS 13:55 16:45
回程 台灣虎航 IT 546 巴拉望 PPS 台北 TPE 17:45 20:40

暫無行程

注意事項

如報名09/10出發 回程時間改為 巴拉望22:20/台北01:15+1 (7天5夜)
本機票無法延長旅遊天數、更改行程及航班。

本機票一經開票即無退票價值、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本票種不可累積航空公司哩程數、不可事先指定坐席或劃位,航空公司將依旅客英文姓名排序。

航空公司一般會有旅客名單上鎖的狀況,因此請旅客訂購時,提供與護照相同的英文名字,以免延誤你的行程。

如逢旺季或客滿,航空公司要求提早開立機票,繳交尾款時間將依航空公司規定辦理,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因機票、匯率等成本變動因素,售價以訂購當日之網頁售價為準。

由於長灘島為包機聯營銷售商品,機位皆需依客服回覆為主。

若遇航空公司臨時取消或時間異動,本公司將立即告知,若遇此情形則不適用旅遊契約書中「更動航班需於7天前告知」之規定。若有不便之處,敬請諒解!

所需證照:

台灣
護照種類 費用 辦理天數
中華民國護照 NT1800 20天
簽證效期 入境可停留天數 入境可停留次數
10年
準備資料

1.護照正本:還有效期之舊護照需附上,舊護照封面頁不可貼上任何貼紙。英文名字請務必延用舊護照的英文名字,請看說明欄。 首次辦理護照需已做人別確認的護照申請書才能代送。

2.中華民國身份證正本14歲以上一定要身份證,需正,影本,影本需清楚

3.父母或監護人身份證正本未滿18歲需附父親或母親或監護人身份證正本,倘父母離婚,父或母請提供具有監護權之證明文件正本(如提供戶口名簿正.影本或三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者,請保留完整記事欄)

4.戶籍謄本(正本)更改過中文姓名者可附上三個月內之戶籍謄本正本或戶口名簿正.影本(需有改名登記之資料)此證件非必備,但有可能被要求補驗(依外交部審件為主)

5.護照專用相片白底彩色照片6個月近照,直4.5公分橫3.5公分,見說明欄(重點:不可露齒.不可粗框眼鏡.露耳.自頭頂至下顎之長度★★背面簽上中文姓名★★

6取消英文外文別名切結書需正本,要取消不沿用舊護照上的外文別名者需簽此切結書。

 

備註

★無論舊護照是否過期,請務必延用舊護照的英文名字,如要更換英文名字,需準備以下證件正、影本

:1.英文出生證明  2.英文戶籍謄本  3.外國護照  4.居留證  5.英文畢業證書

1.晶片護照資料頁內容必須與晶片儲存內容一致,如果護照資料頁之個人資料有任何變更者, 不得申請加簽或修改資料,應申請換發新護照。

2.非晶片護照持照人,倘更改中文姓名、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等項目,不得加簽或修正,應申請換發新護照。

3.申請換發護照須沿用舊護照之外文姓名;外文姓名非中文姓名譯音或為特殊姓名者, 須繳交舊護照或足資證明之文件。

更改外文姓名者,應將原有外文姓名列為外文別名,其已有外文別名者,得以加簽辦理

4.護照剩餘效期不足一年,或所持護照非晶片護照者均可申請換照。

5.依國際慣例,護照有效期限須半年以上始可入境其他國家。

6.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或外交部各辦事處自96年1月1日起,不受理民眾持舊式國民身分證辦理護照

 

菲律賓
護照種類 費用 辦理天數
菲律賓單次簽證 NT1600 4
簽證效期 入境可停留天數 入境可停留次數
3個月 59 1次 單次進出
準備資料

1.中華民國護照正本:效期回程日算起七個月以上(需在護照簽名處親簽,不會簽名的孩童由父母代簽)
2.身份證正反面影本1份(需清晰)
3.未滿15歲以下之小孩,要附3個月內有效之戶籍謄正本(外籍人士一定戶籍謄正本),不可給影本一定會被退件,並且需要父親或母親同行並同時送簽證。
注意:15歲以下孩子需要父或母的護照及簽證同送(不能單獨送件), 如父母雙方都同行者,送件時請告知,要同父親還是母親一起送件,如同行者父或母已有簽證,送件時需附上父或母的護照正本及簽證(或者電子旅遊許可),如父或母一方為外國人,需附相關證明例:戶籍謄本需英文版或者居留證正本,需與外國護照姓名資料,必須能看出子女與父母之證明 如父或母一方為菲律賓人時,需附上菲律賓護照正本、影本
4.所需工作天:3天(不含假日,若遇旺季須5天以上)
5.孕婦懷孕滿7月以上無法入境菲律賓。
6.役男或軍公教人員需蓋好備查章後才可送菲律賓簽證。 父母辦個簽小孩也只能辦個簽。
7.菲律賓不接受雙重國籍,只允許持一種護照進出菲律賓。如持菲律賓護照進菲律賓在入海關時,需繳交稅金(約一千六百多的披索)。

備註

★十五歲以下小孩需父或母同行,若父或母沒有同行需其中一人帶小孩親自去菲簽處公證,公證後小孩才可辦菲簽,且另於菲律賓機場需再付3500元披索之通關費。
菲律賓簽證公證所需資料:
1、去公證的父親或母親的護照正本、小孩的護照正本、同行者的護照正本。(每位的護照需影本3份)
2、去公證的父親或母親的身份證正本及身份證影本3份(需用A4紙影印不可裁剪,上面需寫明父或母護照上的英文名字)。
3、全戶3個月內英文戶籍謄本正本(需在附上戶籍謄本影本3份)。
4、公證費台幣1200元(工作天數1天)、台幣1000元(工作天數2天)
註:以上資料缺一不可,公證時間為參考有時候需審查工作天數需再加長,需視菲簽處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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