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程特色
巴拉望菲律賓的島嶼省份,別名為「最後的天堂處女地」,位於馬尼拉西南方586公里處,北有民多洛島,南有馬來西亞婆羅洲,東鄰蘇祿海,西有中國南海。巴拉望為全菲律賓人口密度最低、自然風貌保護得最原始的一個省。
★A.2014年美國《Conde Nast Travel》 雜誌票選『全亞洲最美的沙灘』。
★B.2011年《國家地理雜誌》評選為『全球20個最佳旅遊景點』之一。
★C.1984年,公主港被評為最美麗的城鎮之一。
★D.2006年9月,謝霆鋒曾在巴拉望的Pamalican小島海邊向張柏芝求婚。
★E.劉德華讚嘆它的美!梁朝偉喜歡它的寧靜!
★F.莎拉布萊曼用她的聲音形容它的海域晶瑩剔透!
★G.您若沒來到此地;就如作家王文華所說【你不懂人生真正要如何安排休閒度假的生活?】
有帛琉斷層的海域景觀、峇里島休閒渡假風、長灘島熱鬧的夜店!
行程特色:
1.入住一島一飯店一晚~朵絲帕瑪一島一飯店渡假村Dos Palmas Resort
2.保證全程無購物!!!讓您玩得輕鬆無壓力
3.保證入住3晚市區或濱海特別精選4星級飯店
4.前進新世界八大奇景~沙邦聖保羅國家風景區地底河流【聯合國教科文紀錄為世界組織自然遺產之一】
5.跳島遊~本田灣海上樂園【路尼島、海星島、高麗島】
航班參考:
航段 |
航空公司 |
航班 |
起飛地點 |
目的地點 |
起飛時間 |
抵達時間 |
去程 |
台灣虎航 |
IT 545 |
台北 TPE |
巴拉望 PPS |
13:55 |
16:45 |
回程 |
台灣虎航 |
IT 546 |
巴拉望 PPS |
台北 TPE |
17:45 |
20:40 |
注意事項
如報名09/15出發 去程時間改為 台北18:30/巴拉望21:20
1.本行程為2人成行,外站需合團合車合船,不派領隊全程由當地導遊接待,機場有專人送機。
2. 台灣虎航,免費托運行李限重為每人以一大件不超過20公斤(如超重一公斤要支付約新台幣約330元費用)及手提行李一小件為原則。
3.巴拉望交通工具大都是小型箱型車做接駁或是三輪機車為主要交通工具,甚少遊覽車,由外站公司依實際狀況安排接送車輛大小,皆需合車,無法單獨一部車接送。
4.飯店住宿為二人一室,且無自然單間。飯店加床,大部分都是行軍床為主,無法跟標準床相同規格,房間空間相對會比較擁擠。
5. 菲律賓國家不接受雙重國籍。
6. 巴拉望因屬自然保護區所以在素食餐點的準備上不是很足夠,若有旅客用素食餐者,建議自行帶些習慣的素食罐頭或泡麵已備不時之需。
7.巴拉望是一個天然且開發度不高的城市,除30%有人居住外,其餘70%都還是森林,所以走遍世界各地的您,如果想要來一點不一樣的自然生態之旅,巴拉望是一個您可以值得考慮的地方。
8.本行程以菲律賓人以及老外背包客旅遊的方式安排(不過度包裝均當地原汁原味真實反應),讓您達到娛樂、休閒渡假、玩水及觀賞海底景觀並享受海鮮美味大餐!相信是另一種旅遊體驗。
9. 15人以下的團體,我方有可能會於外島併團及合船出海(若不允許,須於出團前聲明,且團費另計)。
10.此航班為包機操作,如旅客因故取消當團行程,訂金無法退回並需付清包機票價全額。
11.飯店一經確認後,即下訂全額付費,若途中取消當團行程,飯店費用百分百全額沒收。
12.團體機票一經開票無退票價值,故於開票後或當日臨時取消出發者,無法辦理退票。
13.國外旅遊有支付小費的習慣,是一種禮貌及風度的表現,對於導遊領隊為我們的服務,應給予小費以表感謝。
●費用:每天新台幣200元*5天=1000元/每人。
●行李小費20 PESO/件、次;床頭小費20 PESO/間。
為了本次各位貴賓行程愉快順利,旅遊行程住宿及旅遊點儘量忠於原行程,有時會因飯店確認行程前後更動或互換觀光點,若遇特殊情況或其他不可抗拒之因素以及船、交通阻塞、觀光點休假,本公司保有變更班機、行程及同等飯店之權利與義務,不便之處,尚祈見諒!最後,敬祝各位貴賓本次旅途愉快。
所需證照:
台灣 |
護照種類 |
費用 |
辦理天數 |
中華民國護照 |
NT1800 |
20天 |
簽證效期 |
入境可停留天數 |
入境可停留次數 |
1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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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備資料 |
1.護照正本:還有效期之舊護照需附上,舊護照封面頁不可貼上任何貼紙。英文名字請務必延用舊護照的英文名字,請看說明欄。 首次辦理護照需已做人別確認的護照申請書才能代送。
2.中華民國身份證正本:14歲以上一定要身份證,需正,影本,影本需清楚。
3.父母或監護人身份證正本:未滿18歲需附父親或母親或監護人身份證正本,倘父母離婚,父或母請提供具有監護權之證明文件正本。(如提供戶口名簿正.影本或三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者,請保留完整記事欄)
4.戶籍謄本(正本):更改過中文姓名者可附上三個月內之戶籍謄本正本或戶口名簿正.影本。(需有改名登記之資料)此證件非必備,但有可能被要求補驗(依外交部審件為主)
5.護照專用相片:白底彩色照片6個月近照,直4.5公分橫3.5公分,見說明欄。(重點:不可露齒.不可粗框眼鏡.露耳.自頭頂至下顎之長度★★背面簽上中文姓名★★
6取消英文外文別名切結書:需正本,要取消不沿用舊護照上的外文別名者需簽此切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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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
★無論舊護照是否過期,請務必延用舊護照的英文名字,如要更換英文名字,需準備以下證件正、影本
:1.英文出生證明 2.英文戶籍謄本 3.外國護照 4.居留證 5.英文畢業證書
1.晶片護照資料頁內容必須與晶片儲存內容一致,如果護照資料頁之個人資料有任何變更者, 不得申請加簽或修改資料,應申請換發新護照。
2.非晶片護照持照人,倘更改中文姓名、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等項目,不得加簽或修正,應申請換發新護照。
3.申請換發護照須沿用舊護照之外文姓名;外文姓名非中文姓名譯音或為特殊姓名者, 須繳交舊護照或足資證明之文件。
更改外文姓名者,應將原有外文姓名列為外文別名,其已有外文別名者,得以加簽辦理。
4.護照剩餘效期不足一年,或所持護照非晶片護照者均可申請換照。
5.依國際慣例,護照有效期限須半年以上始可入境其他國家。
6.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或外交部各辦事處自96年1月1日起,不受理民眾持舊式國民身分證辦理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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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賓 |
護照種類 |
費用 |
辦理天數 |
菲律賓單次簽證 |
NT1600 |
4 |
簽證效期 |
入境可停留天數 |
入境可停留次數 |
3個月 |
59 |
1次 單次進出 |
準備資料 |
1.中華民國護照正本:效期回程日算起七個月以上(需在護照簽名處親簽,不會簽名的孩童由父母代簽)
2.身份證正反面影本1份(需清晰)
3.未滿15歲以下之小孩,要附3個月內有效之戶籍謄正本(外籍人士一定戶籍謄正本),不可給影本一定會被退件,並且需要父親或母親同行並同時送簽證。
注意:15歲以下孩子需要父或母的護照及簽證同送(不能單獨送件), 如父母雙方都同行者,送件時請告知,要同父親還是母親一起送件,如同行者父或母已有簽證,送件時需附上父或母的護照正本及簽證(或者電子旅遊許可),如父或母一方為外國人,需附相關證明例:戶籍謄本需英文版或者居留證正本,需與外國護照姓名資料,必須能看出子女與父母之證明 如父或母一方為菲律賓人時,需附上菲律賓護照正本、影本
4.所需工作天:3天(不含假日,若遇旺季須5天以上)
5.孕婦懷孕滿7月以上無法入境菲律賓。
6.役男或軍公教人員需蓋好備查章後才可送菲律賓簽證。 父母辦個簽小孩也只能辦個簽。
7.菲律賓不接受雙重國籍,只允許持一種護照進出菲律賓。如持菲律賓護照進菲律賓在入海關時,需繳交稅金(約一千六百多的披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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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
★十五歲以下小孩需父或母同行,若父或母沒有同行需其中一人帶小孩親自去菲簽處公證,公證後小孩才可辦菲簽,且另於菲律賓機場需再付3500元披索之通關費。
菲律賓簽證公證所需資料:
1、去公證的父親或母親的護照正本、小孩的護照正本、同行者的護照正本。(每位的護照需影本3份)
2、去公證的父親或母親的身份證正本及身份證影本3份(需用A4紙影印不可裁剪,上面需寫明父或母護照上的英文名字)。
3、全戶3個月內英文戶籍謄本正本(需在附上戶籍謄本影本3份)。
4、公證費台幣1200元(工作天數1天)、台幣1000元(工作天數2天)
註:以上資料缺一不可,公證時間為參考有時候需審查工作天數需再加長,需視菲簽處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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